关于成立哲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2-05 点击数:

全院各单位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【2017】2号),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,确保教学、科研有序进行,学院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,对全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检查督促各教学实验室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相关事宜。


一、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:

长:吴根友

副组长:谢韵

安全管理员:谢天

安全员:宋柏杨、程爱丽

实验室安全责任人(均按姓氏拼音排序):白宝玉 费定舟 李杰

  曲晓艳 谢天

尤瑾 张春妹 赵俊华


二、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

1、建立、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。

2、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各教研室、中心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
3、组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,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。

4、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,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。

5、组织学院师生参加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。

6、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。


 

哲学学院

201712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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